“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有去韦恩庄园?”达米安也顾不上薯条了,语气不怎么好的开始质问弗洛拉,为什么来了哥谭不先去找他。
弗洛拉就笑:“我好冤呐,打算吃完饭就去呢,还没来得及动身就被你找过来了,让我看看,是这只小狗狗带你来的?”
“不是小狗狗,是薯条。”薯条不乐意了,怎么能说他是小狗呢,他可是正儿八经的……他是什么来着?
弗洛拉嫌弃的看了一眼他那颜色斑驳的毛毛,拒绝承认这是她寄予厚望的薯条,这样的结果很难让她接受啊,得给她一点做好心理准备,反正已经这样了,还能咋滴,凑合着过吧。
杰森近距离感受到了弗洛拉眼里的嫌弃,看了一眼怀里的薯条,一路上他毛毛的颜色早已经被蹭成乱七八糟的了,看起来就是一只颜色斑驳的小土狗,确实是有点辣眼睛。
但是为了保护薯条的自尊心,杰森完全昧着良心闭眼夸:“很好看啊,我没有见过比薯条更好看的小狗狗了。”
薯条震惊的看了一眼杰森,完全想不到啊,他的眼光这么差,居然喜欢这样的颜色,但是该反驳还是要反驳的:“不是狗狗。”
又转头对弗洛拉的眼光表示肯定,狠狠点了点头:“丑。”
他就说嘛,人类的眼光差没关系,弗洛拉的审美绝对不会和普通人一样的。
“还敢说你不是狗?”杰森了一把他的脑袋,“分明就是一只小舔狗。”
不知道薯条在哪儿的时候担心他,见到他了之后又忍不住的嫌弃他,弗洛拉就是这样善变的人。
在确定弗洛拉真的嫌弃这身颜色之后,薯条整只熊都激动起来了,他瞄准洗手池里蓄好的水,想一个猛子扎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