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厌恶扒在哥谭吸血的那群所谓的高等人,厌恶到你现在对迪克多了一丢丢忍耐。
你又想到迪克格雷森是布鲁斯韦恩,哥谭首富的儿子,你的这一丝忍耐又迅速丢开。
在你要直接走人之前,迪克快速地说:“我梦想成为一名警察,简史密斯的妈妈找到我,希望我能找到她失踪的女儿,所以我来调查。”
你狐疑地打量着这个高等人的儿子,转念一想他还是那个到处救人的跟斗小子,心思转了不知道几转,决定把那批货的事情都交给你的手下。
你控制了一只狗传递好信息,冷淡地领着迪克进学校。
门卫登记的时候问:“这是你?”
“叔叔,这是我哥哥,他来看望我。”
迪克对于你的两副面孔适应性已经还算好,很配合地说:“是的,麻烦叔叔了。”
你们去找了简史密斯的老师和同学,发现他们都说简是一个文静害羞的女孩子,家里条件不好,但是平时热心助人,在失踪前曾经在宿舍突然哭泣,问原因也只说是想家人。
简的朋友则提到了一个外校男生的名字,说简谈恋爱了,这一点是迪克之前所不了解的。
全程你只把人领过去,然后看他打消老师和学生的警惕,什么都跟他说。
一趟走完,你想把迪克送走。
“问完了,你该走了吧?”
“谢谢你的帮忙,请你喝——你不想知道简去哪里了吗?”
迪克买了一杯焦糖玛奇朵给你。
“我没有那么多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