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眼中的那般锋锐如同山冷雪寒的弯刀,薄得风吹便振声,刺进骨头里的时候,敌人几乎还没有察觉、就已经被剖下一片血肉。
琴酒又想起资料上关于她的形容。
对于公安的“眼”,准确的形容实在很少。除了琴酒之外,没有人见过她,只知道有这么个人:如同幽灵一般纵横在黑暗世界中,洞察一切地将他们深植多年的势力连根拔起。
无论什么样的掩饰,在她面前都如白纸一样。没有她探查不出的真相,没有她不能捕捉的人。
如此人物,拥有这样的目光才是理所当然。
这种让人觉得灵魂都被剖析的、无所掩饰的、赤裸裸的目光。
琴酒的手指搭在扳机上,有一个瞬间,他的直觉告诉他,他应该开枪,一枪打死面前这个人,从此一切都能够回到正轨。
回到遇见她之前、回到三年多前的正轨。
但另一道直觉又在阻止他。
这直觉在同他说,你会后悔的!如果打死了她,从此这个世界就又回归死寂,回归无趣,回归一团团的空洞。他会愿意再回到这样的灰白中去么?
杀手罕见地犹豫了。所幸,这犹豫并没有持续多久时间,身后的电梯又一次打开了,去停车的伏特加满头大汗地跑了出来,差点跟他撞上,急刹车后大惊道:“大哥!”
琴酒道:“去把她带走。”
伏特加:“啊?”
他摸不着头脑地看了看现场。三个人,大哥、克劳特利、一个陌生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