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当女官, 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刘邦竟无言以对。

………

科举一词依旧没有引起秦人的注意。

都只当秦二为官试改了名字, 并允许女子参加考试。

秦二重用女官一事天幕早就透露,一个多月过去了, 不会再有人为此感到惊奇。

倒是“父母、配偶、子女中不能有人犯过罪”更引人注意。

这与“直系五代不得入仕”极为相似。

看似更为宽容, 但秦人很快就想起这时候大秦尚未废除株连罪。

【其实为照顾良善一方, 秦二还改了秦法。即夫妻有一方瞒着对方犯罪,另一方可以写休书休弃对方, 不需要协商再离婚。】

【所以雉姐其实没必要去巴蜀?】

【是因为吕雉不能算是被瞒着的吧?赤帝子的谣言不就有她一份来着?】

【不是。秦二规定因胡亥暴政反秦不算犯罪,邦子哥的反贼身份是因为他拒不投降,这就不关雉姐的事。】

【噢。】

【吕雉专门前往巴蜀,为的是展现自己的能力。】

【如果她能说服刘邦降秦,那她就能以“大功绩”越过乡试县试郡试,直接参加国试。】

【就算不成功,刘邦看在一双儿女的份上也不可能杀她或扣押她,她再回去写休书也行。】

【她的想法得到秦二的赞许,令专人护送她前往巴蜀。】

【雉姐大气!】

这就不好解释了。

刘邦哀叹数声,倒是把吕雉的羞愧给叹没了。

“我若不劝你降秦,你难道有再度被封王的机会吗?”

越想,吕雉越觉得有道理。

必是她在秦二治下,确定据守巴蜀的刘邦无力与秦对抗,才会亲去巴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