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虽然是个超级反派,但他却也是个人。
因为他知道什么是痛苦,所以即使无法那么细化的分辨出自己究竟感觉到的是什么,但他知道什么能让人不再痛苦。
——那就是幸福。
不会再让他感到痛苦的东西,对利爪而言就是幸福,足以称之为【幸福】。
足以称之为“爱”。
那是很久以前,在被小托马斯接着放学时,并不热烈的夕阳照射在身上的感觉。
明明那种感觉就像浑身爬满蚂蚁般奇怪,但他就是暖洋洋的。
就像当然夜枭对他伸出手的那一刻;就像当年小托马斯对他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兄弟了。”的时候……
就像他在必死的时候看见向他飞奔而来的猫的时候,也像前段时间夜枭低声、温和的喊他回家的时候。
——对于这个规则天然奇怪的世界而言,对于利爪和夜枭他们这样的而言。
足以被他们称为幸福和“爱”的东西太少,但能够给他们带来痛苦的东西又太多了。
所以他们不会放手也不会后退。
只要是他们想要的,即使没能弄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即使这会让自己还对方都受伤,但他们就是会去弄到手。
去偷、去抢,以及去骗——
是的,他在骗艾米莉亚。
没错哦,利爪怎么会觉得自己可怜呢?
哦,且不提他的自尊。
作为韦恩的义弟,作为一个超级反派,他几乎拥有一切,包括但不仅限于金钱、权力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