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在说什么啊?
他到底为什么认识我啊? ?而且我为什么直接就把枪递出去了啊!
嘴上很怂,心理在尖叫,而鲍勃的身体则非常不听使唤的、非常适应命令的执行了起来。
一边唾弃着自己的不成器,鲍勃的思绪却久久落到刚才那双冲他眨眼的双眸。
“……”
似乎,有点眼熟?
鲍勃隐隐约约回忆起了一双蓝色的眸子,那双眼睛在哥谭的夜晚中很漂亮,因为他神采奕奕的就像月亮。
——哦,当然了,蝙蝠系义警的多米诺面具都是带着互眼的,理论上他们看不见罗宾们眼睛的颜色。
但是这些超级英雄们在战斗中总是会受伤,又时会打碎护目镜,所以所有人都知道蝙蝠侠和布鲁斯·韦恩一样喜欢黑发蓝眸的小男孩。
至于哥谭宝贝就是蝙蝠侠?
不,绝对不可能!
你能想到哥谭的黑夜、哥谭的恐惧、哥谭的都市传说像一个傻乎乎的甜心一样跑去冰山会所喝醉然后跳脱衣舞的画面吗?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比起相信蝙蝠侠是布鲁斯,他们不如相信蝙蝠侠不是人然后蝙蝠侠给布鲁斯生了八个! !
但总之……好吧,鲍勃相信他不用纠结是去还是留了。
现在的情况是他走不了,他被注意到了,所以他最好得想好退路、想好怎么跑。
“tt,蠢货,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被揍。”
“还有,我不接受你对蝙蝠侠的指责,不想被蝙蝠侠揍你就早点转行,抱着这样半吊子的心态再有能力你也早晚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