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休闲服的青年拉上黑色防风面罩,摩托车冲出漆黑的舱门,白沙在轮后高高飞舞。
塔米斯坐在这片地盘所谓的boss面前,瘫着脸听着对方喋喋不休了十分钟。
男人的发言很对得起他从小臂一直蔓延到脸颊的墨色纹身,从轻蔑贬低周围帮派到大谈当地最近的局势,核心论点只有一个:跟着我混好处大大的有。
交谈的本质是用不同词语翻来覆去演绎一句话,塔米斯理解有的人废话格外多,每到此时耳朵就开始自动过滤,开启节省体力待机模式。
少女血湿的碎发黏在面颊上,斑驳的面颊沉静如雪夜浮光,她坐在椅子里像是另一个世界无法触及的倒影,瞳孔能倒映出任何人的影子但没有人能够永远停驻其中。对方说着话越靠她越近,拿着热毛巾像是要摸上她的脸。
斯特兰奇刚走出传送门就看到这一幕,他的眉头皱起,手几乎是下意识的抬起,但有人比他的动作更快,塔米斯拽住伸来的满是刺青的胳膊,指缝间洗得干干净净的狮牙顺着血管沿腕直上,直取脖颈。
她是最听话的那种孩子,还在刺客联盟时,塔利亚曾将某一任老师的血涂满墙壁,踩着对方的尸体勾起她的下颌,淡淡说未经允许触碰她的人该断手则当断手,冒犯之举该由血来偿。
这是只有家人才拥有的权利。
动脉瓢泼的血淋了一身,身后的人将她拽进传送门,她仅说了一句话,“就这样离开?”
“我会记得打举报电话?”斯特兰奇叹了口气。
他们落回纽约至圣所的椴木地板。离开前精致得衣服皱褶都没有,回来时浑身淌血狼狈不堪像是才下叙巴战场,王长吸一口气,差点瞬间呼吸碱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