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父亲每天晚上一出门就阴郁得要吃人的样子 ,而夜枭根本不爱出门,哥谭委实…奇奇怪怪。

说起来在几秒内夺枪击中四名敌人的手臂什么的…算是正常人吧?

在对方几乎反应不过来的速度下,她夺下枪,正打算实施下一步行动,一道红色的影子唰地从大堂中掠过。

面前的劫匪翻着白眼带着他的粉麻袋倒地,其余劫匪也跟着失去意识。

空气沉默几秒,被劫持的人们发出劫后余生的惊呼。

“别担心,你…你们安全了。”神采奕奕的少年漂浮在离地十几厘米的空中,他穿着红蓝的制服,朝她露出笑容简直比阳光还要明亮。

塔米斯:“?”

警车拉着笛声向银行的方向疾冲,路过街边的少年少女。乔纳森已经换上了常服,相当愉快地跟在塔米斯身后,如天幕般湛蓝的瞳孔闪动着光。

这千钧一发,这神之一手,这力挽狂澜。

这还不把她感动死?

他乐滋滋的跟着人拐进了昏暗无人的小巷,然后——背部嘭地撞上墙壁。

他没事,希望墙壁也没事。但是少女显然有事,她的目光压过来,半张脸隐没在危险的黑暗里。

“你不该在这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