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位于新泽西州沿海地段,全年阴雨连绵不说,它那四季分明的气温和不少内陆城市倒是大同小异,在这段日子,天气降冷明显。

夜里亦如此。

格拉迪丝站在她新从其它任务者那二手买回来的机动摩托旁边,缓缓低下头,看着活蹦乱跳的知更鸟——不,杰森。

他此时穿着格拉迪丝亲手裁制的一套罗宾制服。

杰森可能不知道,以为这和寻常衣服无异。

那其实是一套标准战衣,可防低口径弹道武器,在其内层含凯夫拉——钛合成材料,强度高,耐高温,可以说是刀枪不入。

杰森上次训练取得好成绩后,她心血来潮让杰森许个愿,杰森就希望她带着他骑这辆新买的摩托车半夜出去兜风。

幸好不是他要做助手之类的蠢话。

她心里不大乐意,觉得有些危险,但话已出口,不能失约。

格拉迪丝又看了眼自己身上的战衣——她原本计划以正常身份出去,但很快就推翻了这一想法。就哥谭这地儿,大半夜母子出去,不五步一抢劫,十步一绑架才怪。

只好这样出去喽。

“为什么是罗宾?”杰森没有抗拒这个形象,甚至以为这是个spy,但好奇心抑制不住。

“也许你本来就该是罗宾。”格拉迪丝难得以谎言的口吻说了实话。

杰森没有多在意,还沉浸在穿上这套酷炫制服的喜悦中,他霍霍地打了几拳,跳来跳去,兴奋地止不住动作。

“好了,男孩。”格拉迪丝冲他招招手,“上车,今夜沉浸式体验哥谭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