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还会背诗呢!”小女孩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使团成员们的神情立刻就变了——语言与文明,那是这个国家迄今为止唯一还能够自恃自傲的东西了,哪怕它在洋人的坚船利炮面前脆弱得像一卷生丝。
然而,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区区一介西洋歌伎所出的外室女,竟然如此的向慕王化?不仅会说一口流利的官话,甚至还能背诗?
“好孩子,你叫什么?”中年男人堪称柔和地问,变脸之快,无人能及。
“我没有名字。”小女孩难堪地说,似乎无地自容,“我妈妈一直在等,或许父亲会给我起一个名字,但是、但是……”
她实在哭不出来,只好死命低着头,脸都快憋紫了。
中年男人马上就决定写封信回去给她那个便宜爹,在收到回函之前,他决定称呼她为“大格格”——旗人家称呼长女,都这么叫。
好么,那还不如“小东西”呢!
“您别费心了。”小女孩无限凄楚地低垂着头,“若我将来走上我母亲的老路,反而玷污了家声。”2
使团众人当即决定不能抛下她不管,即便不能带挈归国,也要给她谋划一份像样的前程。她因此在伦敦耽搁了整整一年,继承遗产、清算债务、联系律师、签订协议……布兰登小姐成为了她的监护人,她们每年将获得的一笔固定的津贴,不多不少,足够在乡下简单地过活,直到她出嫁,或者纳什夫人的遗产花光。
使团一毛没拔,但这正是她想要看到的——花了钱,难免觉得对她的人生从此有了主权,她只是想要一个靠山,不是真想要个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