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拼了命地维持无情的冷淡表情:“不早了。我需要回市长宅邸换衣服, 把今天会议要用的资料再看一遍。最重要的是, 我们不能在相近的时间点出现, 否则会惹人怀疑的。”
“虽然是地下恋情, 但这种对话怎么那么像私会情人。”迪克见色/诱不管用,在心里啧了一声, 于是起身靠在床头板上,“需不需要我的外套?”
拉文德的衬衣经过昨晚的折腾已经布满褶皱。夜不归宿,衣衫凌乱,路上碰见任何一个人都是社会性死亡。
眼下也只有按迪克说的做。
她叹了口气,将皱巴巴的白衬衫套在身上,在迪克进衣柜翻找的间隙系好扣子,心中默念清心咒梵文,把眼前只穿了一件内衣的某人当作是没有生命的无机物。
身高一米八、体重175磅的高大男性翻来翻去,最终只略带嫌弃地找到一件卫衣:“将就穿吧,还是那次我在路上临时买的。”
他拿出来的是“我爱哥谭美术馆”均码纪念卫衣,还是那次体育场生化炸/弹事件中的纪念品,当时谁都没想到会有穿到拉文德身上的一天。
她套上后有点不满地拉拉衣服的下摆。
这令人嫉妒的身材比例。明明她只比迪克矮十公分,这件衣服在他穿着是快要撑得爆开,到了自己身上却是松松垮垮,垂到大腿中部。
迪克眼神闪烁,声音里的睡意消失无踪。
“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
亲爱的恋人为了工作早上五点起床,把他扔在冰冷的床铺上,就没点表示?
穿了男友卫衣,总不能白白浪费对吧?
拉文德的回答不出意外地让他期待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