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科技,能提供帮助的人。答案显而易见。”

大家不约而同想到大都会某位能用太阳光为细胞功能的外星人。

“你们和布鲁斯说过了吗?”斯蒂芬妮太清楚自家人的脾气了。

“只要别把克拉克带到哥谭来就行。”

“在正义联盟一起搭档那么多年了,竟然还没有改善关系?”她无奈扶额,“那你们打算怎么去堪萨斯州?飞行器?”

“呃,因为拉文德这件事的紧急程度比较靠后,所以我们不能调用战斗设备。”

提姆接着道:“火车和飞机也不行,万一遇到危险可没法灵活应对。我记得你有自己的战车对吧?”

“毫不起眼,很适合上路。”达米安这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真心夸赞。

不服气的车主驳斥:“夜鸟只是擅长伪装成普通车,性能可不比蝙蝠车差多少!而且只要拉文德满意就行了!”

“我没有任何意见,只要不是租车就可以。”

“租车?有什么讲究吗?”

“在我以前所生活的米花市,传说只要租车上路就必定会遇到暴风雪山庄。最坏的情况下,车还会被安装炸弹。”

“说真的,哥谭其实还是挺和平的。”

商定好今后的方针,行动力极强的一家人开始准备起来。

迪克和拉文德去收拾各自的东西,其他人则到实验室挑选可能用得上的生物材料,以备研究使用。

确认二人离开后,斯蒂芬妮提出疑问:“提姆,为什么你要暗示他们只能自己开车去堪萨斯呢?两天一夜的行程确实不长,但更高效的交通工具也不是全无办法。”

“为了让他俩解开心结。我们家这位饱尝单相思之苦的可怜人,需要一个能让他俩把话说清楚的私人空间。”

“是啊,你没发现格雷森这些天就差把托伊挂在腰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