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莎疑惑脸,低头看看自己的钻石盔甲,恍然大悟,“哇哦!原来还有这个作用啊!”

杰森:……?

“我不是在夸你……算了,不管是什么,你就这样,打不过他。”

杰森不得不给她泼冷水,如果真让她跑蝙蝠侠面前,新“仇”旧“恨”的,她大概可以在阿卡姆获得一个床位了。

杰森问:“你仇恨蝙蝠侠?”

他格外不解,她应该是不认识蝙蝠侠的,她了解的并不多,他也从来没有和她交流过蝙蝠侠到底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她到底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和蝙蝠侠干架?

路易莎疑惑地挥了挥手中的钻石剑,问:“打boss还要什么理由吗?”

杰森往后一闪,避开了剑锋的范围,他吓了一跳,直截了当夺过剑,放桌上之前检查了一下这把和盔甲一样亮闪闪的剑。

头罩下的表情震惊且无语,谁家好人给钻石做的剑开刃啊!

他掂量了一下,重量还不轻,一感觉就完全是真材实料的东西制作。

杰森也想象得到,路易莎要是穿这一身装备在哥谭行动,绝对是哥谭最闪亮的一颗星,大概不用一晚上,她就能因为壕无人性而出名。

甚至可能自己待的好好的,就有财迷心窍的家伙铤而走险对她动手。

或许不用太久,她进入到东区,走在犯罪巷里,那简直是行走的财宝,时刻对东区居民进行着灵魂拷问。

或许这一晚上之后,哥谭出现了行走的钻石的怪谈也会让哥谭再次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