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寒冷的苏……俄罗斯,现在该叫俄罗斯了。

见鬼,他总是不习惯,哪怕那面红旗落下的时候他还小,但这个称呼仍旧被他挂在嘴边。

他总是怀念着那个年代,就像他总是思念着珍宝小姐。

虽然珍宝小姐说她的名字是琉璃,在俄语中的翻译更贴近玻璃,但他就是喜欢将这个词翻译成珍宝。

反正珍宝小姐的俄语是和他学的,也没办法反驳他。

可惜他在寒冷的俄罗斯,她在四季如春的江南,也许不在江南了,他的珍宝小姐热爱旅行,喜欢满世界到处跑。

而倒霉的他被实验室封印了一层又一层,余生大概都会呆在这个寒冷的国家

他绝非不爱这里,绝非如此。

在爱情和国家中选一个,他无疑会选择后者,这大概也是他的东方明珠主动提分手的原因。

你总不能让一只喜爱自由的鸟儿一直生活在冰天雪地里,那也太过残忍了。

分别的时候他俩都双眼含泪,起码格里沙坚定地这么认为。

他决不相信他喜欢的姑娘没有因为这次分别哭泣,她对他的爱一点都不比他对她的少。

之后他在家里喝的烂醉。

俄罗斯遍地都是卖伏特加的酒馆,他的珍宝曾笑着说:

伏特加是俄罗斯人的血液,波波沙是骨骼,而喀秋莎则是思想。

三者缺一不可。

那时候格里沙义正言辞地说,“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可以不喝伏特加,改喝茅台,或者二锅头。”

珍宝小姐听他的话笑得前仰后合,几乎直不起腰来。

格里沙拒绝承认这是因为他的中文发音太过古怪,这根本不怪他,俄语和汉语的发音差距太大了,学习的难度简直和去德国留学一样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