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哥谭人根本不懂这些前缀的含金量,为什么蝙蝠侠夜夜再哥谭晃悠,仍旧有人怀疑其真实性?当然是因为他速度过快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看清蝙蝠侠的模样。

罪犯“咻”得一下就原地倒下进入梦乡,睡前最后的画面是一个沙包大的拳头。所以有人说,蝙蝠侠其实是手掌可以放大十倍的变种人。

受害者害怕地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罪犯消失了,救命恩人也消失了。

迎着掩盖在云雾下的月光,只能看到蝙蝠侠迅速掠过的披风,就像一双遮天蔽日的翅膀。所以有人说,蝙蝠侠其实和杀手鳄一样得了罕见的返祖病,背后长出了一双五米长三米宽的蝙蝠翅膀,所以才叫蝙蝠侠。

更不用说哥谭警员眼中的蝙蝠侠,瞬移,他一定会瞬移!正联三巨头怎么可能只有蝙蝠侠是普通人类!他一定也是外星人!

曾经也有人想要偷拍蝙蝠侠的高清照片,可哥谭的夜黑,蝙蝠侠更黑,敏捷加上超高隐蔽性,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做到。照片里往往只是一团模糊的幻影,唯有一抹黄色能将这张失败的照片和没打开摄像头盖子的照片区分开来。

所以能够勉强看出照片中的蝙蝠侠在干什么,再蝙蝠侠粉丝群里,已经称得上是神迹。

这还不冲?不冲不是人,今天我就是爬也得爬过去!!!

摸着左口袋的电击枪和右口袋的真枪,以及心口蝙蝠镖玩具,主要是最后一个,我心里有了底气。

哥谭是一座不夜城,夜晚的马路送走一批人,又迎来一批人。

赶着下班的人紧张地抱着包,低头赶路,总觉得有人要害自己。赶着去上班的神色轻松,他们是熟面孔,一些常年驻扎在街头的混混一般不会对他们下手,徘徊于底层的哥谭人民,有自己的情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