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年前,美国造纸业进入新阶段,原料价格低、机械化程度高、所需工人少。
“那给了佩特、斯廷顿这类纸张贸易商机会,把美国低成本的纸张出口欧洲。ws纸业与zp纸张不仅在英国有销售点,也对欧陆出口。”
麦考夫:“不过,佩特、斯廷顿都公开表示想回英国生活。渴望融入伦敦的上流社会,成为真的富贵阶层,也是完成祖父辈衣锦还乡的想法。”
莫伦明白现在的美国远不是两百年后。
距离南北战争结束刚刚八年,世界金融的中心在伦敦而不是纽约。
莫伦指出矛盾点:“斯廷顿说他向往伦敦生活,在做出数字「3」时却没用英式的手势,他使用了欧陆法国或德国的手势。”
莫伦知道两百年后的美国,多数人在数「三」时,使用拇指、食指与中指。
现在却是1873年,英国文化强势,社会习惯与后世自然不同。
莫伦:“不只是数字手势,佩特与斯廷顿都说美式英语,说明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对英国传统并不在意。这与他们自我标榜的传承英国文化相互矛盾。”
一般情况下,可以解释成皮特与斯廷顿为了赚钱,才故意在英国人面前说些要融入伦敦的漂亮话。
问题在于查德死了。
死前,他与两个美国佬乘坐一艘客船。
最奇怪的一点,装着1/2查德人头的金属球,它的内壁刻了「拿破仑一世」称谓烙印。
从这个角度再看斯廷顿的数字手势符合欧陆法国或德国习惯,这种下意识动作变得非常可疑。
斯廷顿自称的家庭背景是真的吗?
作为他的死对头,佩特也一样可疑。
两人处于互证状态,是自述祖辈经历相近,有种双方家长早就认识的感觉,等到他们这一代开始竞争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