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的对话,每个单词分开,他都听得懂,合在一起就变成谜语了。欺负他读书少,是不是?
谁能解释一下骇人旧闻的具体内容?
露娜不懂就问:“谁是韦伯斯特?谁又是帕克曼?和牙医有什么关系?”
莫伦简单说明:“两人都与美国哈佛大学有关。帕克曼有钱,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地皮是他捐的。韦伯斯特当时在哈佛任教,向帕克曼借了一笔钱。
1849年末,帕克曼突然失踪。后来发现韦伯斯特的实验室内存在情况异常的残尸,有些尸块不属于教学使用的标本,太新鲜了。
经调查,韦伯斯特在实验室对帕克曼进行分尸,把一部分残尸混入常用标本,另一部分藏到了密室还进行焚尸。在他的私人焚烧炉内,找到了一副被烧过的假牙。
分尸让受害者的身份鉴定变得困难,但假牙证明了被害人是谁。
帕克曼曾经找牙医基普定做了一副假牙,基普保留了这位顾客的下颚模型。经对比,与焚烧炉里找到的完全吻合。”
露娜:“哦!原来是这样。”
雷斯垂德:“我知道了,杀人动机是不是和钱有关?帕克曼去讨债,韦伯斯特无力偿还。他与债主发生争执,最后恼羞成怒动手。”
“对,就是为了那笔欠款。”
莫伦去美国接手遗产时在当地买了不少书籍,读到这起二十多年前的旧案报道。
今生与前世存在一些历史发展差异,但帕克曼谋杀案在上辈子也发生过,是美国法庭第一次采用了牙科证据。
后来,这起案件被视作现代法医人类学的最早实践案例,尽管案发时没有那样的专业划分。
莫伦:“说起来挺巧的,负责调查的是当时哈佛的另一位教授奥利弗温德尔福尔摩斯,他教授「帕克曼解剖学」这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