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有点发懵, “你怎么上去的?”
“那栋楼?”小孩扭头看了看后方, “在周三工作的清洁工不喜欢关门, 走紧急通道就能上到楼顶。”
我:“……”
我又打量了一会儿这个冷静又聪明的孩子, 他也毫不慌张地站在原地, 任由我围着他转圈。
比我矮,体型偏瘦, 不过平时应该有在锻炼……也许类似跆拳道什么的……
“好吧,”我说,“无论你是谁,你都应该回家了。”
孩子乖巧地点头,蓝眼睛像是还未褪去蓝膜的幼犬。
……几周后,我在路过某个小巷时又看见了举着相机的他。
……提摩西德雷克当时正在对远处殴打双面人的蝙蝠侠和罗宾猛拍照,神情专注,手很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蝙蝠侠和罗宾的御用街拍师。
被当场逮捕后,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姓名。我对德雷克这个姓氏有印象,把他拎回那栋别墅时还顺便问了几句他是怎么躲过父母,在深夜跑到哥谭东区的。
“他们不经常在家。”提摩西相当放松地说。
“所以你就在大半夜跑出家门,给两位哥谭义警拍照?”我难掩震撼,“你知道哥谭东区是什么地方吗?!”
在我的印象里,提摩西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每晚会做的事应该是打游戏到天亮,或者和女朋友黏在一起看电影,实在不行还有和朋友开派对的选项——但绝不会是提着有他脑袋那么大的相机去给蝙蝠侠和罗宾当街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