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第 84 章[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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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于风之国的盖尔现于风之国泉鸣村第一大道29号210栋订下最后的遗嘱,内容如下:

1我特此宣告此前有我所做的所有遗嘱和依照遗嘱做出的处理从此一律无效,并宣告现在这份遗嘱是我最后的遗嘱。

2我现将我在各个地方所拥有的、依法享有处置权的所有财产给予、遗赠和赠与我亲爱的女儿晓晓,由她一人独立支配使用并享有绝对受益权。并指定她为我的这一遗嘱的执行人和托管人。

3如果我上文提到的女儿先我死去或者在我死后的一个月(1个月)之内死去,则我宣告如下条款生效:

(a)我在各个地方所拥有的、依法享有处置权的所有财产价值总额的一半给予、遗赠和赠与我亲爱的堂弟哲里,由他一人独立支配使用并享有绝对受益权。

(b)我在各个地方所拥有的、依法享有处置权的所有财产价值总额的另一半给予、遗赠和赠与我的好友:于国家财政办公室工作的的洛文独立支配使用并享有绝对受益权。并指定他为我的这一遗嘱的执行人和托管人。

4我宣告如果我的任何一个财产受益人死时留有孩子(他或者她或者他们),那么这个小孩或这些孩子只要长到二十一周岁(21周岁),就可以拥有其父母将享有的财产份额,只要其父母活得比我长,且将财产在他们的孩子间平均分配即可。

在众证人面前,我于木叶51年12月12日亲手在我的此份遗嘱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