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菲斯特被放进来后就站在茶几上不动了,将邀请函按在自己的爪子下面,歪着脑袋拿一双红眼睛看我,那神情活脱脱就是乌鸦版的秦彻。
我没忍住抓着它一顿搓弄,在它嘎嘎嘎的抗议声中心满意足去洗漱整理。
正是黄昏,窗外夕阳铺洒进满屋子的淡金色光晕,我看着镜子中黑眼圈严重的自己,不自觉又想起几天前某人那句带熊猫出席的话。
还真让他给说中了,酒会就在今晚,看样子是免不了顶着熊猫眼去了。
我无奈涂了点眼霜试图补救,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方才好像又想到了秦彻。
秦彻,秦彻。
最近想起他的频率是不是有点高?
这个意识是突然之间冒出来的,让我有一瞬的诧异,就像是人对身边某种事物依赖惯了,所以习惯性忽视,但它就那样存在着,不声不响,悄无声息的,如同一颗种子埋在土壤中,在你看不见的地方默默生长,发芽,突然开出一朵小小的花朵,被你看见,让你又惊又……
喜?
欢喜应该算不上,但我清楚无论是对这种感觉,还是对秦彻那个人,我好像都不反感。
梅菲斯特和它那小心眼的老大一个样,记仇得很,一看到我出来立马往旁边缩,红眼睛瞪着我,还一个劲地嘎嘎乱叫,听半天听不出个名堂。
“你该不会是在骂我吧?”
我敲了下它的硬脑袋,翻看着邀请函上的时间地址,问:“秦彻有没有交代要在哪里碰面?”
梅菲斯特的机械爪子在茶几上剐蹭出刺耳的声音:“嘎嘎嘎嘎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