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
作者有话要说:
1:薛蟠和他妈的对话根据原文改动来的
香菱案,书中是冯渊的奴仆告了一年才遇到贾雨村,也就是案件拖了一年,但书中原文又有:近因今上崇诗尚礼…以备选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裁人赞善之职…一为送妹妹待选…便将家中事务一一的嘱托了族中人…带着母亲妹妹起身长行去了。
所以应该是准备上京准备待选,和冯渊争夺打架,人死了,薛蟠走了,一年后贾雨村到。
不然谁家公主招伴读等你一人一年啊?浪费一年啊?
但后面,又是:王夫人已知薛蟠官司一事,亏贾雨村结了案才放心…正愁少了娘家的亲戚来往略加寂寞,过了几日,忽家人传报:“姨太太带了哥儿姐儿……”
也就是说是一年后贾雨村彻底结案了,这边他们才正式入京。这就矛盾了啊?都在书中第四回原文能翻到。所以我实在理不清他应该是什么时候走的,或者只能猜旨意是提前下达的。
反正这里设定的是今年就招伴读,不可能拖到明年。摊手jpg
第52章 林家一行进京城
“老爷,这梨香院都挨着后门了,又挨着家仆的院子,怎么能给自家亲戚住?”
别看梨花香院五脏俱全也不小,可仅仅是挨着奴仆,远离贾母的荣庆堂这两点,就足够让王夫人窝火了,让她亲戚住这样的院子,不是下她面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