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对,我的大学生活倒真的比较像玫瑰色了。

是因为「新学期出道」得比较成功吗?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

总之,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升上大学后突然变得受欢迎起来了。

我们宿舍是四人寝,入学后我迅速跟另外三个女孩混熟成为了朋友。其中一个女孩子叫明美,目前来说应该是我除了妈妈以外唯一的女性密友。

受她的邀请,我加入了本校的文学社。尽管只是所谓的「幽灵社员」,但这应该还是我第一次正式参加那什么……学生类社团。

明美拉我加入的时候说:“参加我们文学社你什么也不用干的,只要坐在那里听就行了。想玩手机也可以,想不出席也可以,来挂个名定期刷一下存在感就能凑到学分了。”

而事实也正如她所言,文学社之所以能成为我校第三大社团的原因之一就是这里非常好混日子。我还是古文专业的,混起来就更加专业对口。

高中的时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人际交往,我下课不是在写作业就是在睡大觉。即使偶尔醒着有空也都是在跟研磨说话,基本不会跟其他同学有什么太多的交流。而在大学的文学社里嘛……只要是去签到了的日子,我都至少会看在学分的面子上跟别人聊两句,聊得多了,就难免会跟一些原本不熟的人混熟。

于是,在大一第一学期中的时候,我收到了人生中第一份来自他人的告白。

对方是我在文学社认识的同学,性格很腼腆,长得也不难看,我并不讨厌。

我同意了他的交往请求,我有了第一个男朋友。但是这位同学在一个星期后就泪眼朦胧的向我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感觉我并不喜欢他,只是因为不好意思拒绝所以在硬撑。

“倒也没有硬撑这么严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