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的门再次被打开,我回过头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奇怪的人。

他的衣服像是时装设计师做出的造型——我们平凡人看不懂的那种,整体夸张而不对称,但在细节的地方,比如两边的衣袋,袖口,领口的别针,居然有着微妙的对称感。

怪异的打扮,我心里想着。

但对此我倒不是很意外,毕竟方才在街道上,我实际上看到过很多类似的衣着,只是没有一个如此夸张而已。

衣着怪异的人走了过来,对我视若无睹,我眼看着他来到登记台前,刚想提醒他不要插队,就听见他问道:“特伦索斯特,你今天还在继续你没有前途的职业啊。”

原来金发帅哥的名字叫做特伦索斯特。

我没有作声,特伦索斯特慢慢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怪人,像是看见老鼠从街道中爬过一样露出极端嫌恶的表情:“塔玛拉,你不去找伯特利·亚伯拉罕,跑来我这里干什么。”

怪人哂笑了一下,说道:“我们两个有仇,我自然是来找你寻仇的。”

“想杀人请去北区,想自首去找艾因霍恩。”特伦索斯特说道,“我绝不负责为你登记财产,你家的宝石数量每天都在变化,我不想看到它们。”

我哆嗦了一下,只觉得他们的说话内容怪怪的,又是杀人又是自首,还涉及到宝石数量,听起来就仿佛一个珠宝店抢劫犯,但一个珠宝店抢劫犯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地站在大街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