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光线充足,四下无人,他能清楚地感受到你光洁的皮肤,以及其下若隐若现的青色血管。指尖是肌肤特有的细腻柔软,与因长期磨练铸就的流畅肌肉线条反差强烈。那是一种交汇了柔和与力量的美感,让他的喉结不自觉上下滚动了一下。
很美,他想。
如果手腕处没有肿成一颗桃子的话,会更美。
你的体温相对偏低,更趁得他指尖火热。冰凉的药膏融化在右手腕,温润的凉意直冲大脑,令人恍惚。
窗外的麻雀都似乎停止了攀谈,胸腔处“咚咚——咚咚——”的鼓动声在逐渐加剧。再仔细些听,屋里回荡的心跳似乎谱写了一曲二重奏,而相对低沉的一拍,来自你眼前的那个人。
对方神色如常,更显得你局促窘迫。
“那个……您怎么看出来的?”你嗫嚅着开口。
“很难吗?”他的话里带着一丝笑意,“毕竟配合你做假动作,可不是那位新人的专利。”
双颊莫名发烫,你抿唇颔首,试图以深呼吸压制自己的心跳,以免被对方听了去。
钟表嘀嗒作响,时间却在此刻停滞。
借着刘海遮挡,你偷偷观察那个已见过无数次的男人,只觉得他比以往任何时候看起来都顺眼。
不得不承认,埃尔文很符合你对异性的审美,浓眉大眼高鼻梁、高大挺拔、嗓音低沉……他和利威尔不同,不是那种一眼惊艳的类型,吸引你的与其说是长相,毋宁说是那种经过岁月打磨后沉淀出的静水深流的气质。
光而不耀,方能静水深流,但埃尔文又偏偏气宇轩昂。
他大抵是在追逐着什么,留给其他人的只有一抹坚毅的背影,那背影就像正午的太阳,尽管刺得人睁不开眼,却又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