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显眼包经常爱穿色彩鲜艳的衬衫, 我也觉得红色、橙色或紫色都很适合他。

可兴许正因如此,他穿上纯黑色反而更性感一点。

肤色被衬得愈发白皙,耳廓、脖颈生理性地泛起红时, 也更吸引我的目光。

彼时,我就这么慢吞吞地一寸寸亲到杀手颈侧。微凉的嘴唇触碰到炽热地跳动着的脉搏。里包恩忽地开口, 声带振动,几乎令我在某一瞬间以为吻到了他的嗓音。

“你确定么?”此人明知故问。

我侧首,再亲了亲他的喉结,不以为意:“随你喜欢。”

这句话的本意是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的语气也没有任何可以误会的地方,甚至平静得将近于敷衍。以里包恩的阅读理解能力不可能读不出来。

但除了最开始的半小时以外,接下来整晚我居然都在为它买单。

人的注意力向来有限,一心二用甚至三用必然会损失一定的效率。

正如打针时看向别处,能从视觉上转移注意。晕车时闻到橘子的清香,亦能从嗅觉里稍作缓解。

黑夜之所以容易过度放大情感的重量,也正是因为它暗淡而寂寞的本性最适合难以自拔地沉溺。

一旦不可视物,相当于失去一个重要的用来分心的途径。

其余感官还会随之变得比往常更灵敏。

因此,被某条黑色领带挡住任何光线的全过程中,我基本都游走在微妙的失控的边缘。

不知道下一秒会有又痒又冷的亲吻摩挲着后肩到脊背的皮肤,不知道要被拖着抱起来,胡乱地摸黑伸手才搂到谁的脖子;更不知道凌乱地垂落在脸庞的发丝被轻轻捋开时,对方是什么样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