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一阵招了一批刚毕业的实习生,作为前辈之一,除了自己的工作外还要处理后辈的相关问题。忙是忙了点,但幸运的是我没碰到太刺头的年轻人,几个初入职场的小毛头总体还是很乖。

再分神时,电视前的小孩已经把头盔摘到了一边。

一丛深紫色的凌乱短发居然没有被安全帽压变形,反而仍然像刚打完发蜡一样时髦。他现在也不过比二头身多一点大,小小坨地盘坐在地上,捧着布丁一口一口吃。

他侧身背对着我看电视,从我的视角看过去,还能看见贴着创口贴的、圆嘟嘟的腮帮子间歇一动。

我不由托着脸颊,百无聊赖中多看了他两眼。没想后者对视线颇为敏感(或是我太不掩饰了),肩膀僵了僵,扭过头向我望来。

他的打扮实在很潮,化着浓烟熏的大眼睛看上去一点也不近人情,但那如同大学生般返璞归真的神色又诚恳地彰显出其本人颇为虚张声势的本质。

“干……干什么。”史卡鲁问,嘴角还沾着一点布丁焦糖。

我一顿,只好放下托腮的手,略带安抚地认真答复:“没什么,电脑盯累了就看看别的地方,你不用紧张。”

不知是出于不习惯我正经的语气,还是羞恼于自己对异世界人草木皆兵,还要反被安慰,小孩白嫩的脸隐约泛着红,干巴巴地喔了一下。

“本大爷知道!不用你多说。”他挽尊地小声嚷道。

旋即,史卡鲁磨磨蹭蹭地伸手,然后一把抓来遥控器,哔哔叭叭地飞快对着电视换了几个节目。

即使大屏幕内容迅速变幻,画质也无比高清,接受反应快,色彩饱满不发灰。虽然我是门外汉,当时充足的预算再怎么样也买不到差的,但依旧感叹我简直是挑电视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