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之后,再在唇上、手背上抹了那个羊脂膏,张骞自己摸了摸,满意地点了点头。

要是上次出使时就有了这个,他肯定要多带几坛。路上不但自己能用,少受点罪,还能用来贿赂匈奴人。用小罐子挖出一些送人,就能换来不少方便,比钱更有用。

换下来的毛衣已经穿出味道了,还是股羊膻味。张骞拿在手上没扔,若有所思。他原来想从羌人的地方潜回国内,没想到羌人已经被匈奴控制,使得回程时又被匈奴扣押。要不是这次匈奴内乱,他也不能逃回来。

一路上纵是他胆大沉着,也难免焦虑心急,所以很多事情没有细想。匈奴人给他毛衣,告诉他是汉人卖过来的,他就穿上了,不过当作寻常。汉人手巧也是正常的事情,无非是靠近牧区的地方麻纺得少了,毛纺得多了而已。

现在回来了,再看这毛衣,看着所谓“毛纺业的副产物”,张骞就不免想起在匈奴的时候,看见的那浩浩荡荡的运羊毛队伍,还有对他态度明显友善的几个匈奴小王,话里言外的意思让他回来之后多加照顾。甚至有人给他透消息,帮助他逃跑——都不是他主动交好贿赂的,而是对方主动。

他当时当然是笑着应和,但实际上根本没明白能照顾他们什么玩意。他们却是理所当然觉得他应该知道似的,也没有多说。

现在他灵光一闪,突地懂了。

这羊毛肯定不是随便买的!

不同的部落必然有不同的限制,与汉关系尚可的部族才能得到配额!

那些大部族大概是不在意的,但是连作为首领的小王都不会太富裕的部族,这杀羊之前还能做一波羊毛的生意 ,简直是天赐的财富,怎么可能不眼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