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弱小的、无罪的人,进行一些“不合理”的刑事辩护,常常也会在失败之后,被委托人误解。
救济弱者是件很了不起的事,但是没有法院和检察院的理解,仅凭律师能做的是有限的。
那时,日车宽见面对委托人误解的回答是——“弱者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被逼到了绝境,怪到我头上也是理所当然的。”
对方询问日车宽见,他自己的精神呢?
大江的案子在一审赢了,大江被判无罪释放,那时的知道结果的日车宽见使劲搓脸,为了证明这不是一场梦。
但是民众并不认同这个结果,网络上的舆论一边倒地在质问
“到底收了多少?”
“令人迷惑的‘无罪判决’,那是行贿!”
“司法已死,检察无用”
……
这样的话充斥在网络上,于是,二审召开了。
二审,有罪,无期徒刑
对比在有限的预算和人力下行动的辩方,检方可以使用税金和人脉收集证据。也罢,机制如此,但是……
在二审中,检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只是做出的荒唐的事实认定,认为“没有理由怀疑是失踪者所为”,从而改变判决
最高法院的三审难于登天,上诉几乎被拒之门外,连正常的审理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