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资给的很大方,哪怕是明美这种基层人员,每月定期收到的生活费也在日本打工人的平均水平以上,再不济,还有身为代号成员的妹妹雪莉的工资——明面上的数字是有存在必要的,雪莉过去没有人身自由,钱不怎么花得出去,因此大多都转给了明美。这么一来二去,明美能够带走的钱并不算少。

她们可没有说组织的钱就不要的说法,毕竟是她们被组织压迫那么多年换来的东西,不如说,花组织的钱她们可一点都不觉得手软,恨不得借此让组织在破产的道路更进一步。这也是为什么在尼昂搬出这一说辞后迅速被接受的原因。

当然,不管是宫野姐妹自己攒下的钱,还是尼昂给她们的钱,总数对组织来说也不过九牛一毛。

尤其是宫野姐妹自己的储蓄,多也不多,少也不少:在买下一栋二手小公寓定居,租下一个店铺并做好一切准备正式营业……所有手续下来,剩下的资金够她们维持两三年的正常生活,更多就没有了。

所幸,咖啡厅顺利的运转了起来,并已经渐渐有了一批稳定熟客,每月不再入不敷出,未来也变得越发可观。

宫野明美并不后悔自己这么冒险的创业尝试,一来,她在思考营生手段的时候和志保提及过这件事,得到了妹妹的支持和认可;二来,反正更加可怕、更加冒险的事情,她在过去早就经历了个遍,这点小冒险完全不值得畏惧。

三来——

不得不说,尼昂的巨款,给了明美很大的容错率和安全感。

所以,在三者的共同作用下,明美放下了顾虑,为了一时的冲动,难得符合年龄像个年轻人一样果断又勇往直前的做出决定,为了自己理想的未来而努力:

“……如果有自己的店,自己做老板、雇佣员工的话,就能更加自由休闲,调节自己的日常安排,有更多时间和家人朝夕相处了吧?”

宫野明美说着,露出憧憬的笑容:

“我妹妹过段时间也要搬来和我一起住,我们过去一直聚少离多,有时候连着数个月都只能通一通电话,但等她这次搬来我这,我们就能天天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