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就将人抓走,关押起来,强行将其拽出这肮脏的泥泞。
……这就是莱伊认知中,不知悔改的尼昂最好的出路。
日本很难判死刑,但也是有死刑的。
可美国却不一样。
美国制度特殊,各个州有独立法律,虽然不乏存在死刑州,但也同样存在近乎半数的无死刑州。
只要找对地方,在美国判死刑比日本要更加艰难,一是死刑门槛高,二是程序正义理念普遍。不见美国牢狱中有很多穷凶极恶的罪犯,被判处的罪名只有数百年不断累积的刑期,简称终身监禁,怎么都不会被处死。
而针对组织成员,美国fbi还有证人保护计划等各种减刑条例,只要尼昂被捕后愿意配合,刑期也不是完全没法处理——毕竟,尼昂本身只是一位收钱办事的雇佣兵而已。
雇佣兵,在美国可算不上完全违法的职业,对于美国政府而言,如果一个人足够优秀且配合,是完全有网开一面的可能性的。
因此从最初开始,莱伊就不打算因私废公。
他要逮捕尼昂。
但他绝不会让尼昂被fbi之外的势力逮捕。
黑发绿眸的卧底想:只有我能够抓住他。 。
尼昂亲自开枪击杀了目标。
的确,他接到了另外的工作,被安排去搜查处理嫌疑人失踪的心腹的行踪——那位被认定通敌,擅自将机密情报泄露给警方,彻底背叛了组织的成员。
可那位心腹先生并没有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