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星大无疑是杀手中的新人,虽然身手不错,但暴露得太快。而一个杀人犯,还是穷凶极恶的灭门惨案的杀人犯,在千钧一发逃脱追捕后,惊魂未定之际自然会想要对自己进行一点伪装。
这是不想要被人发现的基础常识。
诸星大不懂易容,但他显然很清楚自己沧桑落魄邋遢的模样与收拾整齐后的区别有多么的巨大。
不需要多少技巧,通缉犯为了躲避追击,在犯罪后把自己打扮得与过去风格截然不同是很自然的:长发改成短发,蓄须改成无须,充分利用自己亚裔的优势等等。
这是谁都能想到的最基础的伪装手段,或许瞒不过专业的机器与一定水平的警察,但糊弄一般人完全足够了。
这些点在尼昂心底过了一遍。
他无意点评一个新人杀手的行动漏洞,在明白状况、看完新闻报道与通缉令后的第一时间,他脱口而出的是:
“这通缉令可真丑。”
诸星大:“……”
然后第二句话是:
“你要是顶着通缉令上的模样认出我,我宁可杀了你,也绝不会承认我以前挑情人的眼光那么差劲。”
诸星大再度沉默,片刻后,已经直到面前这人完全没有半点旧情的他,缓慢说道:“你不会杀我的,因为这里就我们俩,谁死了,另一个人就是凶手。”
“不好意思。”同样的恶人尼昂说得理所当然:“比起你这个正在被通缉的罪犯,我只是个被挟持的可怜人质,哪怕最终‘侥幸靠着矫健的身体夺枪自救,并一时应激杀了人’,也有正当防卫法判我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