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想握住彩虹。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和汤姆共浴爱火之前,提姆知道很多人也被汤姆吸引,这很正常,哥谭人就是喜欢这样的光明之子——但是从韦恩夫妇到哈维·登特,哥谭也喜欢吞噬这样的光明之子。

提姆·德雷克总能得到他想要的。

金光化作眼前的金发朦胧成一片温和的光带,提姆的思绪也开始涣散起来,他感觉到汤姆的手臂压在他的背上,那六公斤的重量令人稳定安心,提姆陷入了温暖的梦乡。

早晨起来的时候,提姆再次感觉到了那难得的舒适,充足的睡眠让他看什么都快乐,快乐地像是喝大了一样。

连看男友被自己调侃地夹着腿进洗漱间他都想放声大笑。

连吃早餐被男友(汤姆:我以为这是午餐了)塞了牛奶他都开心地喝了。

牛奶放了蜂蜜,好,更开心了。

去韦恩集团的路上开着车他的手指都时不时快乐地敲一敲自己的方向盘。

“难得看到提姆你这么早来,”穿着灰色格子西装的总裁卢修斯·福克斯对自己老板的儿子带着朋友来办公室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今天我能提早下班多陪陪卢卡和塔姆。”

“哦我不是,”提姆转头看看汤姆,汤姆点头示意他不在意陪提姆在韦恩集团干工作,于是他对父亲最信任的集团总裁表示,“好吧,卢修斯,今天的这些文件我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