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彼得帕克。

提姆一口咖啡喷了出来。

他狼狈地擦着真皮座椅上的咖啡,反复确认这个名字,是彼得帕克没错。

哥谭有这么多叫彼得帕克的人,也许是同名也不一定呢?

提姆心怀希望地这么想着,行为上很诚实地给彼得打了电话,问他在哪个教室,然后杀了过去。

彼得在实验室上化学课,接到提姆的电话十分茫然,心想也过了吃饭的时候,这么急迫地过来,难道是想蹭课吗?

他还戴着护目镜,匆匆迎出教室,免得吸引太多注意。

提姆甚至还是一身西装,他根本没有时间换衣服。

两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说话,提姆表情复杂,给彼得看那张照片:“彼得,这是你拍的吗?”

彼得一眼认出自己的杰作。完全没有察觉到异常的他甚至还有些自豪:“你看到啦?他们竟然还署了我的名字,我以为不会呢!拍得怎么样,这个构图不错吧!”

“构图……是很好,”提姆艰难地鼓励着他,“但是……你是怎么拍到的?”

彼得感觉到哪里不对,有些小心地问:“怎么啦,你好像很关心红罗宾。”

提姆沉默片刻,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恢复正常:“我是红罗宾的粉丝。”

彼得挑起眉毛,他完全想不到家里看起来最成熟稳重的年轻人,韦恩总裁,竟然会喜欢义警。

提姆得让自己显得更可信一些:“因为红罗宾他……制服配色是最酷的,他的武器也很帅,体术潇洒又精准!就是这样。”

他因为夸自己整张脸都通红了,彼得还以为是因为表达了对偶像的爱而感到害羞。

之前他还一直觉得提姆和自己的层次差距太大,有些距离感,现在知道对方也喜欢这些年轻人崇拜的东西,心距离马上就拉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