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一双手。

那是双极为漂亮的手。

棱角清明,指甲下透着淡粉,与自己的全然不同,滑在身上却比水蚺难缠。

苏格兰不仅一次于午夜梦回中见到它,由着它扼紧肌肤,从上肋曳至耻骨。

再在对方的撺掇里抬枪,任凭枪管和扳机一并被熔岩倾吞,醒来后准要出一身热汗,严重影响睡眠。

于是到了后来,他干脆一夜不眠,将诡艳梦魇统统拒之窗外。

昨天也是如此。

男人熬了个通宵,就这么靠着反复擦枪挺到天亮,心里不止一次懊悔,为什么鬼迷日眼,非要接下与黑麦一起的这份任务。

以至于让往事重溯,不得安生。

“唉……”

他叹了口气。

想到昨天并没有给那个人联系方式,苏格兰擦枪之余还在猜测,对方会不会到酒吧蹲他,他想去看看但还是忍住了。

即使身体仍旧怀念,他也不能再和对方有什么瓜葛。

即使那人背后有着太多疑点,也不可深究。

即使耳背的黑麦在撤离时说出‘你们弄的动静不小,没想到还挺快’这种具有高度侮辱性质的话——

也不行!

就当是一次性情人了……不然怎么会是第一次见面?

苏格兰讽刺地想。

他不清楚一年前对方为何会救下自己,总之那时候的苏格兰身受重伤,醒来后嵌入右胸的子弹却消失不见,连同伤口一起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