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个家伙。”或许是察觉到了比利怀疑的目光,小偷强打起精神,睁开眼睛说道,“做小偷得有眼力见,比如偷过一个人的东西了,就不能再偷第2次了,因为被偷过的人已经心生警惕,再偷第2次很有可能被抓住,而且还很有可能一无所获,因为第1次的时候已经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拿走了。”
比利:……这小偷做的还挺敬业。
福尔摩斯这个时候却一把将小偷推到了比利手边:“你在这儿看着他,我下去抓那个家伙。”
比利下意识地抓住这小偷的肩膀,福尔摩斯已经压低帽檐,直接从房间里窜了出去。
虽然窜这个词实在有些过于奇怪,但是福尔摩斯真的就是这么冲出去的,就像是看到猎物的猎犬一样。
比利又将目光落在了那个在小酒馆门口等着的那个男人身上,对方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
这很正常,以这窗户的肮脏程度,比利看向外面都有一些模糊不清,更何况外面的人看向里面呢。
而以福尔摩斯丰富的侦探经验,也不会轻易被这个明显生疏的家伙发现。
至于为什么说是生疏,那当然是因为对方来到这个地方等人,居然没有给自己换一身跟周围下城区民众一样的破旧不合身的衣服,反而依旧一副中产阶级绅士打扮,这不是明摆着说我有问题吗?
就算来这里真的在等自己的朋友,这副打扮也容易给自己招来偷窃抢劫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