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儿, 外头有两个男孩儿找。”一个年轻的警员探头进来,戈登看清楚是谁之后,放松了一点, 显然这个警员是他的人:“是谁?”

吉尔连忙说:“应该是我的侄子和他的朋友。”

戈登眉头皱了皱, 他并不喜欢吉尔这种在处理公事的时候还带着侄子的做法,这有些公私不分。

吉尔当然很清楚戈登的想法, 但是他也没准备去解释。这件事的确是他徇私了,否则当事人诺曼和没有任何从警经验的瑞德根本没有办法跟着他和何瑞修来哥谭追捕犯人。

只是他很清楚瑞德的能力, 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了。这件事, 就算没有他和何瑞修,这个小家伙也会因为诺曼的缘故而选择追根究底, 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有能力继续调查下去。

如果放任他们这两个小屁孩儿单独行动,万一陷入了什么危险之中去, 他哭都没地方去哭。

在吉尔看来,虽然练了多年的空手道, 他家小侄子的身手的确比一般人要好, 但念书念了那么多年, 从来都是乖乖牌,根本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就是花架子罢了, 独立和罪犯斗争太危险了。

没过一会儿, 两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少年就出现在了戈登的办公室里。

金发的那个是典型的美国长相, 纯粹的金发, 翠绿的双眼, 俊朗的外貌,是一种能让年纪大点的人疼到心坎里的甜心小伙儿。只是好像不怎么爱笑, 冷着一张脸,倒是有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棕发的那个书卷气很浓,身材高挑,外貌柔和,原本应该是校园里被人常年欺负的那种书呆子款,但是那双掩藏在温和表象下的锐利双眼,彻底掀翻了第一眼的印象。

戈登在哥谭混了这么多年,其他不敢说,一双看人的眼睛却是早早就锻炼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