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一次我决定相信直觉。

其实是因为不相信我也没其他办法= =。

之前我和斯潘塞从草地上醒来的时候,时间还在早上,晨光温柔,天气晴朗,太阳斜挂在天空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也感觉不到旁边冰雪之地的寒冷,可谓是非常舒适了。

但是等到日头渐渐升起来后,我和斯潘塞发现不能再在草地上呆了。

越接近正午,这里太阳的光线就越热辣,虽然我和斯潘塞两个自小在拉斯维加斯长大,周围都是沙漠和戈壁,阳光也非常烈。但是这里阳光的热辣显然和拉斯维加斯完全不同。

在陌生又不安全的环境下,如果不好好保护自己再中暑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们必须离开。

在选择去森林还是去雪地时,斯潘塞注意到了一个问题。

一个非常容易忽略掉的问题。

我们的衣物。

我们两个进行的这场奇妙之旅,其实是在宿舍睡觉的那段时间内发生。因为刚刚赶完了期末论文,都有些累,晚上我们睡得都挺沉的。

如果是像马克·吐温《一个在亚瑟王廷的康州美国人》中的主人公那样的话,我们两个可不该穿着昨天——大概是昨天——的日常服饰,而应该是晚间的衣服才对。

但实际上,斯潘塞没有穿着睡衣,而我也没有只穿着一件三角裤。

裸睡对身体好,但斯潘塞死活不肯听我的劝,非要裹着他那一身严严实实的睡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