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郁秋喜欢小动物,除了喜欢他们可爱的外形,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手感很好的绒毛。
毛发软软的,香香的,细密光滑,顶尖的皮草就是比人工科技要更好摸一些,令人爱不释手。
要是长在会动的小动物身上,那就增加了新鲜感,显得更加生动可爱。
这样的渴求开发了他的特殊能力,他无师自通,自己学会了化形。
兔子是自然界中很好的一种小动物,怯懦胆小无害,又很敏感,还很能生。
这是他刻在心中的渴求,如果变成一只胆小可怜的兔子的话,哪怕是干了坏事,也会轻易的被原谅。
小猫咪打翻了家里的碗,挠坏了家里的沙发,都会被铲屎官轻而易举的原谅,只要它长得足够可爱,抖动那双三角形的猫耳,晃晃尾巴要不要叫两声?就能轻而易举的获得宠爱。
林知序一直都很贪心,他想要得到这样的宠爱,但是家里已经有猫,有狗有猪有鸡有鸟。
(凤凰:都说了鹦鹉不是小鸡!)
一旦变成同样的物种,那就存在竞争关系,林知序要做独一无二的兔子,不想变成第二只猫。
郁秋的手指在林知序的睡衣上擦掉粘上的那点唾液,她语气带了点嫌弃,自然不是真的嫌弃,更像是在嗔怪:“真是的,我还没洗手呢,你也不嫌脏。”
刚摸过了毛茸茸的兔子耳朵,细长的兔子毛都粘下来几根。
林知序的兔子耳朵很真实,和真正的小动物一样,竟然还会有浮毛,稍微刮蹭一遍,就掉了一些细细的,浅褐色的兔子毛。
她的手顺着线条流畅的脊椎骨往下,摸到了一个凸起来的东西,砰,那是从睡裤里面跳出来的一截兔尾巴。
林兔子不仅有耳朵,还有兔尾巴,握在手里是一个圆圆的兔子球,尝试着往外轻轻一拉,就像是真正的兔子那样,很丝滑的拉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