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秋显然没有什么取名的天赋,家里养的宠物是什么颜色,就叫什么名字。

小黑猫摊开肚皮任郁秋抚摸蹂/躏,小白狗也是尾巴摇个不停,它们都是被郁秋捡来的流浪宠物,故意碰瓷她进的家门。

现在这三小只个个油光水滑的,身上也是干干净净,一看就被养得很好。

郁秋陪争宠的猫狗和小鸟玩耍的时候很认真,但是听到声音,到底还是抬头看了一眼自家男朋友:“挺好看的,你穿什么都好看。”

林知序本来就是个衣架子,大概有1米8左右,头小肩宽腿长腰细,标准的模特身材,再配上那张无可挑剔的脸,真的是披麻袋都好看。

他现在穿的是一件天蓝色的长袖衬衫,搭一件宽松的黑色裤子,衬衫的袖口挽起来,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头发抓的蓬松清爽,看上去非常的日系阳光,是那种笑起来感染力很强的日系美少年。

这也是他往日里最常做的打扮,因为郁秋喜欢这种简单清爽干净又很阳光的风格。

自己的美貌竟然只吸引了两秒钟,看来不太行,林知序扭头又进了衣帽间。

家里三个房间,两个人睡在最大且有独卫的主卧,另外一个侧卧改成了衣帽间,最后一个侧卧放着猫狗和那只鹦鹉。

不过因为是出租屋,郁秋没对房子做什么改造,只是添了一些可拆卸的猫爬架和几个小窝。

过了差不多十分钟,林知序又出来了:“这一身呢,好看吗?”

这次的打扮更加精心,西装革履,还有很多细微之处的装饰品,领结、闪闪发亮的袖扣、胸针。

他竟然还配了更合适的头发,原本抓的蓬松的头发改成了用吹风机加莫斯定型的港风背头,脸上配了能够压得住的妆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