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秦朗挑眉看着秦时:“就凭天合集团有我妈妈的一半股份,而我,是她唯一的继承人。”
秦朗的妈妈,是在秦朗一岁的时候得病去世的。去世之前,女人特地找公证处立了遗嘱,自己在天合集团的所有股份,都交由自己儿子秦朗继承,秦明日则作为秦朗的监护人,在秦朗十八岁前,帮忙经营这些股份。
如果秦朗中途出事,或者十八岁后三十岁之前,想将公司股份转给他人,那么她留下的股份将自动无偿捐献给国家。
这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所能做到的,最后的爱。
第67章
秦时闻言,仍然一副不服的样子:“那我也是爸爸的孩子。”
秦朗点头道:“这一点,我从未否认过。我也从来没有阻拦爸爸把他的股份分给你。”
但是就算秦明日将自己手里的股份平分给秦朗和秦时,也仍然是秦朗手中拥有的公司股份最多。
而且,秦明日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了牢牢将天合集团把控在自己手里,当初融资的时候,秦明日特地将自己和前妻手里的股份,留了百分之五十一以上。
为了确保接下来几十年公司仍然掌握在秦家人手里,他也不可能将自己手里的股份拆分开,给公司其他董事,染指公司决策权的机会。
所以天合集团,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属于秦朗的。这一点,秦明日和钱芸虹结婚前,早已跟对方说清楚。
但或许人心总是这样不知足,钱芸虹最开始想的是,自己能嫁一个有钱人,过上富足的生活就行。
但等她生了秦明日的孩子,她想要的就更加多了起来。站在钱芸虹的角度上,她并没有错,可对于秦明日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