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很快他就焉了吧唧。
不因别的,只因倒霉,遇见劫匪。
“交出钱财,饶你不死。”一个刀疤男扛着杀猪刀对他说。
荒郊野岭,前后无人。薛怀瑾独自面对几个粗膀子厚胡络的劫匪,无处可逃。
此刻他不觉得自己是待宰羔羊,只觉得自己是一头笨驴。
皇城内早就在传这条路上匪徒猖獗。今早他出门时,薛母还说起此事,让他小心安全,不要独自出城。
他只顾着寻人,忘了这茬。
更糟的是,他身上哪有什么钱财。走得匆忙,唯一值钱的只有那匹马。而且马不能被劫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算是走,也得一天。
他试着示弱,“各位仁兄,我穷书生一个,身无长物,还请行个方便。”
都做劫匪了,能给不交过路费的人好脸色?
只见劫匪的杀猪刀从肩上下来,划过凝固的空气,然后落在薛怀瑾眼前,凶神恶煞,“穿得这么好,没钱?谁信。”
几人一阵哄笑。
薛怀瑾哪受过这种委屈。他可是巷柳间长大,不说被人捧在手心,但也从未被人如此欺辱过。
见他不自觉,几人上去夺了他马缰,又搜他身,抢走他木盒。他不会武功,只能眼睁睁看着。
“这不是有值钱的东西吗。”
匪徒头子打开盒子,里面是支普通首饰。虽不算贵重的,但裹石的黄金也够换些银两。
薛怀瑾急了,这是他预备送林茉的。
他伸手抢,但面前的刀在光下实在反光,射得他眼睛睁不开,于是,他伸到一半的手缩了回来。绝不是因为怕被刀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