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一号受到了英雄一样的待遇。
彩凤的尖叫声几乎让一号的声音捕捉装置颤抖了起来。
“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皮鞋!”彩凤大声说:“比我那天看到的要好看一千倍!”
她没有学过数学,一千是她目前能理解的最大的数字。
彩凤再三确认,小皮鞋是给自己的之后,她将土崽往一号手里一塞,拿着鞋风一般地跑进了卧室里。
彩凤找到了自己最好看的袜子,郑重地穿上,然后将脚伸到了鞋子里。
她低着头,在屋子里不停地走来走去,刚开始她踮着脚,不敢让鞋底全部着地,生怕弄脏,慢慢的,才敢全部踩在地面上。
“她现在看起来很不稳重。”二号小声说。
一号点点头:“事实上,人类定义的成年年纪是十八岁,而她只有十九岁。”
一号和二号安安静静地看着彩凤走来走去。
很久之后,彩凤终于停了下来,她珍惜地将鞋脱下来,举在手里,赤脚踩在地上:“说实话,前些日子,我有些害怕,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个城市。”
她笑起来:“我现在不怕了,我有了比别人都好看的鞋。”
她再次跑开了,要去找好看的包裹把鞋子收起来。
一号有些不理解这个城市和鞋子的关系,但既然彩凤这么讲了,他便认真地思索着。
但他思考了很久,仍然不明白其中的逻辑关系。
他找到了一点点思路:“等下次发钱了,我给你买好看的衣服。”
但彩凤和二号都没有理他。
二号一手抱着胖花,一手接过了自己的礼物。
他向一号道了谢:“谢谢您。”
但其实他有些不满意:“我的鞋子,没有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