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日头最大的时候,河上的船却不少,挤挤挨挨的,繁炽没心思看清澈的水,没心思看欢腾的鱼,只把眸子瞥向河岸的几株翠绿杨柳,恨不得快点下船。
于朝恩也是颇与她心有灵犀,往另一侧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只当不认识她。
转眼到了一个转弯处,此处水流打了几个转,小舟在碧波里一摇一晃,繁炽两个手攀紧了船缘,还是一个没稳,跌了一下,于朝恩眼疾手快地把她一扶,她还没站稳,那只手又避嫌似地一收,她于是直接摔到了船底板上。
繁炽在心里把于朝恩骂了八百遍,一爬起来,不禁又想起了那一夜。
她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崔崇简拍着胸脯和她保证,麻翻两个时辰不成问题,结果于朝恩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爬起来了,反客为主,对她上下其手,极尽变态之事,还要一直凑在她耳边阴魂不散地喊“三嫂”。繁炽有点懊丧,事实证明,男人的力气还是比女人大,即便是个阉人,一只手也能把她按得死死的。
温香软玉在手,于朝恩不约而同地也想起了那一晚,那只是个意外,女人之于男人,除去情欲,大抵还有一种唤作征服欲的东西,但是这两者于朝恩自问都不感兴趣。他对繁炽有过一点点的恨,有过一点点的愧,现在一笔勾销了。
到了下游,河面宽阔平坦,船家把桨一放,捧了一大堆小玩意儿到于朝恩跟前,“郎君,给娘子买个香囊吧,避五毒的!”
于朝恩摇头,“我不认识这位娘子。”
日头太毒了,繁炽正愁汗水快把脸洗了一遍了,一方青绢手帕已经递到眼前。
于朝恩那一刻真是恨死自己了,明明已经不给她当奴才了,手却还是存着记忆的。
繁炽把帕子接了,擦过汗,想着还回去吧,不好,洗净了下次再还吧——谁耐烦再见他!她想想,把帕子收进了洁白的衣袖里,准备拿回去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