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墨当然也想,但是今天,他是被打扮的对象。
隐迢对结侣大典的重视,是任何一个人都没猜到的程度,仅仅是只穿一次的红色吉服,隐迢去灵蚕一族用三条灵脉代价才换来。
三条灵脉,足够一个中型势力崛起了。
缝制衣服的人是青鸾一族。
青鸾一族有凤凰血脉,平生爱艳丽爱华美,请他们做吉服,最是适合不过。
当吉服穿在衔墨身上的那一刻,隐迢便觉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里奇外外一层叠一层的吉服穿在衔墨身上,依然轻薄飘逸,巴掌宽的腰带束在腰间,更显他腰身劲瘦。
衔墨平日里总是穿着用自己毛毛变幻出来的衣服,虽然他可以根据温度变化衣服的颜色,但款式简单。
太繁复的衣物会让衔墨觉得不舒服,就连头上的发饰都只是一根简单的白玉簪。
今日盛装打扮后的衔墨,耀眼地让人心惊。
两人不必遵循人间嫁娶的婚俗敷粉点红,但衔墨长得着实漂亮,是不论谁看见都要称赞的漂亮,圆润的眼睛配上并不硬朗的脸型,却有种清水出芙蓉的秀丽。
隐迢从背后捏起一律衔墨的发丝,凑到鼻尖嗅了嗅。
今日清晨衔墨还用松枝泡水洗了澡,现在衔墨身上都是松木的香气。
“你身上都是辟起峰的味道。”隐迢喃喃道。
衔墨正和发冠较劲呢,“别捣乱了,快来帮我。”
他今日所有的发丝都要用一顶金色的发冠束起来,这可太为难猫了。
衔墨自觉自己向来很是灵巧的猫爪,对付发簪的时候就已经轻易败下了阵,他着实不能理解一头青丝究竟是如何用一根簪子就牢牢固定住的。
隐迢接过发冠,手指绕着发丝,三五下就戴好了。衔墨甩了甩脑袋,发冠纹丝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