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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剑停在离千提咫尺的位置,只要她刚刚再往前行进半分,便会命丧于此。

“是你?”封易初收剑入鞘,如画的眉眼间闪过一丝不悦:“你来做甚?”

千提从墙上爬下来,落地时没有站稳摔了一跤。她拍净裙子上沾着的灰尘,道:“我对公子一见倾心,特来寻公子做我夫婿。”

“姑娘,”少年的目光自她身上掠过,一字一句,冷漠疏离:“见色起意,只为一时之快,不是喜欢。”

言罢,他转身离开,临走时不忘叫人将她轰出了丞相府。

千提也不恼,就这般每日翻墙去找他,尽管每日都被人轰出来,却也不放弃。一直持续了大半个月,她趁着夜色翻入丞相府,敲响了他的房门:

“公子,初见距今,已过半月有余,我对你不是图一时之快,你什么时候同我回去做我夫君?”

“孟姑娘,你只是得不到,所以愈发惦记,这不是喜欢。”他闭上房门,连带着将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的。

当真不是喜欢吗?

千提扯了扯嘴角,苦涩一笑。

她承认,初见之时,确实是为他皮相吸引,后面也确实如他所言,得不到,所以愈发惦记。

可她失去他消息,会牵挂;看到他受伤,会心疼;离开他,她会不舍;他朝她走近,她的心便砰砰直跳……这难道,还不是喜欢吗?

这就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