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起:“你应该并不喜欢花,尤其是百合花。”
“我真的不喜欢你这样的人。”劳伦斯阖上了双眼,“莎莉”有些焦躁的嗡动着嗡鸣,似乎被这种不可言语的痛楚所影响。
“真巧。”蔚起眼角余光扫过简秀脖颈处青紫的淤青,“我也很不喜欢你们。”
纵使劳伦斯几乎一生保持着克制的苦修,自觉可以成为神明忠诚的侍奉者,但他依然觉得,这种若有似无的疼痛令人感到厌烦,难以忍受,厚重的晦涩恶意涌动着肺腑——真的很讨厌。
苏珊很讨厌。
简秀和她一样讨厌。
简秀所注视的这个人更讨厌。
不,不对,还是简秀更讨厌一些,劳伦斯校正了自己的思绪。
明明自己比他更听话、甚至近在眼前,明明选择自己可以排除更多不安定因素,明明自己同样可以做到他所能做到的事,什么都可以,他都可以做到的;劳伦斯如是想着。
柔软,鲜花,甜食,微笑,语言,艺术。
这个人不就是仰赖这些来蛊惑人心的吗,甚至这个人早就已经被打断了脊梁骨,扒干净了皮囊,连心志都曾挫骨扬灰的走了一遭,比之丧家之犬都不如……
可为什么?
这个人还是可以轻而易举的收拢人心呢?
劳伦斯默念着悼词,放任自己的恨意肆意蔓生,任由一切本该违背教义的情绪疯狂滋长:如果世间真的有天堂与地狱的话,简秀,你应该下地狱才对。
第十八层。
原来如此,他大彻大悟,如我身所想。
我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