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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哦。”

闻钊的节奏慢到脱离了刚刚的氛围才重新开口,又说不出什么东西,只发出意味不明的语气词。

过了会儿,他才说:“我没想到,我还挺喜欢的。”

“?”

时晏和难以置信,“你说什么?”

“不是。我是说……”闻钊偏过头,略显局促地揉着自己微麻的脖子,“第一次听你叫我‘亲爱的’,还有点儿不适应。”

时晏和愕然,人都不困了,“你喜欢这种?”

“……一般来讲都很难拒绝吧!”闻钊的手更用力了,“亲昵的称呼,本来就是为了表达亲近和接纳,不喜欢才很奇怪,对吧?”

时晏和说不出话。

他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印象里直男味儿硬汉风拉满的人,会有这样的喜好。

但仔细想想,闻钊写信总喜欢用“亲爱的”称呼会长。以前他们激情上头的时候,对方也喜欢顺着感觉和气氛说些腻人的话。

好像,闻钊确实从很久以前就已经身体力行地表达过,只是被他忽略了而已。

那不是显得他时晏和很迟钝?

“……行吧。”时晏和只觉得脸烧得慌。

他们沉默了一小会儿。

闻钊起身走到他身后,双手轻轻搭在主驾座椅的肩部,“要是太累了,你回房间多睡会儿,我来开吧。”

“没事儿,我能开。”在这样奇怪的氛围下,时晏和习惯性地在言语间摆出防御的姿态。

闻钊又说:“落地首都星,你熟,换你落地,我来起飞。行不?”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