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要不你去找找你男朋友?”

老板说的小心翼翼。

“不去找了,男人靠不住,不如找条狗。”

白青青冷冷的回答。

“啊……啊!?”

老板怀疑自己听错了。

“姑娘,你啥意思?这狗不是不是你们的吗?你要把这狗带走吗?”

“对,我要带走。我敢打赌,这狗你就算留在这里,没有人要。傻吃捏睡,还不如让我带走呢!”

白青青说着,弯下腰,抓住两只狗腿往外拖。

有人愿意把狗带走,老板自然不拦着。

哈士奇又不是小型犬,据说还是个拆家能手,他一个在商场卖衣服的,既不可能把狗留在商场里,又不可能带回家。

“啊姑娘,你人还挺好,那你带走吧!”

老板退到一旁,给她让出一条路。

白青青抓着两只肥硕的狗腿,用力往外拖着。狗身子摩擦着地板,发出“滋滋……”的声音。

狗头越过门框时,还被磕了一下。

“咚!……”

明显的声响,应该死了不少脑细胞。

本来就不聪明的狗,大概要雪上加霜了。

老板心里感叹,看着白青青的操作,一时里不知道这姑娘要狗,是打算当宠物养,还是打算当出气筒?

甚至不知道白青青现在的操作,算不算是虐狗。

此时,白青青已经一路拖着狗腿,快走出店铺了。

“唉,姑娘,你给你男朋友挑这些衣服,还要不要啊?”

老板朝凌乱的更衣室指了指。

该说不说,收拾这堆东西要花上很久。要是一件没卖出去,还真有点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