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气鼓鼓地接过“路茵”递过来的大肉串,狠狠撕咬下去,报复一般狠狠咀嚼着。

米佩森也用精心设计的吃相摄入食物。

鲜嫩多汁的斑马肉进入他的口中,嚼出可口的肉汁。肥瘦相宜,深红的肉间交织着乳白的脂肪,被炙烤为白褐色,渗出焦香油汁。

他吃完肉,又伸出舌头卷走上面残留的肉渣、油汁。

嫣红的舌头在黄色的木头上舔过,舌尖轻轻扫过木签,留下湿润的痕迹,还特意找了个完美显露粉红色的角度朝着耶瑟。

路茵原本还看馋了,见到这一幕拍桌大怒:“我吃东西的礼仪可是世界上最优雅的!怎么可能舔签子!”

倒不是说她在修道院门口生吃人家养的牛那种“优雅”,而是她下嘴非常精准,绝不会有肉的残渣和油残留在签子上,需要用舔的才能卷走剩下的余味。

实在太没有技巧了!

这样会浪费吃更多食物的时间,而且残留在签子上的那些残渣接触了空气,已经不在最佳温度,有时候还会尝到签子本身的味道。

简直是灾难!

路茵无比折磨地看了半天米佩森吃东西,把他的吃法从头到尾批判了个遍。实在是忍无可忍要关掉魔眼的时候,耶瑟如救世主一般停止了这场折磨。

“你吃的已经够多了。”他制止了“路茵”。

“好哦。毕竟我答应了你的嘛。”“路茵”故作乖巧地说,装出一副听话又不舍的样子,把剩下的肉串抛到了森林中,留给那些或许还幸存的野兽。

“是你的食量刚刚好就这点吧!小鸟胃!”路茵恨恨地说,摆出一副大度的样子给谁看。

米佩森蹦蹦跳跳地跟了耶瑟几步,装出一副十分好奇的样子:“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