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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七拐八拐,来到一处有些荒凉的三岔口。

这里处周遭曾是无数家庭式小染坊,三岔口的交汇处有口井,那些染坊就靠着这口井做了许多年。后来井枯了,染坊一家接一家搬走,这处便有些荒废了。

见秦捕快站到那井旁,阎月盯着井口错愕道:“不会是在……”

朱捕头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却没说话,只颤声问:“在这……井里?”

见阎月点头,朱捕头眼眶立刻就红了,立即找来绳子,挑了个最瘦小的捕快顺到井中,将秦捕快的尸身拉了上来。

秦捕快是被大头朝下丢进去的,大概不太顺当,胳膊和一条腿都变了形,脖子扭曲得最严重,脸几乎是朝着后背了,还有很严重的擦伤。

所幸如今天还冷,尸身硬邦邦的,没怎么腐烂。

昔日同僚死状如此凄惨,数名七尺男儿都不禁红了眼。想将扭曲的头和变形的四肢搬直的那小捕快,废了半天劲也没能成功,终于忍不住哭出声。

秦捕快在一旁枯站着,终于在对方的嚎啕大哭中,落下眼泪。

“日后,再也无法与他们共事了……”

次日,阎月作为“苦主”来到县衙大堂。

她称数日前去郊外收栗子,偶遇采花贼杨进,意图轻薄她。路过的秦捕快挺身而出,舍身相救,与杨进厮杀摔下山崖,同归于尽。

这是她与朱捕头商量好的说辞。

杨进只剩一具兔子尸体,无法交差,如此可以说杨进的尸体被野兽叼走了,只找回了秦捕快的尸体。还能给秦捕快“正名”,他是被杨进冤枉的。